發布虛假廣告收購銀行卡、電話卡,為境外電信詐騙團伙引流,用POS機幫人代刷信用卡,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……
紅山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在“斷卡行動”巡線抓獲的嫌疑人吳某濱因涉嫌詐騙罪、幫信罪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、非法經營罪被紅山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面臨吳某濱的將是數罪并罰,與吳某同時落網的是吳某雇傭的5名話務員。
4月11日,紅山區公安分局反詐中心在對“斷卡”線索核查時發現,紅山區居民田某將自己名下兩張電話卡出售給吳某。
民警根據田某出售電話卡信息進行深挖擴線,于4月13日抓獲田某上線吳某濱,現場查獲涉案筆記本一臺、pos機25臺、手機12部、銀行卡84張。
現年33歲的吳某濱曾從事
POS機代理生意,一次偶然機會,通過社交軟件與身在境外的電信詐騙分子建立聯系,在“上線”的指導下,用對方提供的話術為境外電信詐騙團伙引流,從中牟利。
吳某濱從事POS機代理生意時手下有4名話務員,李某、張某、郭某和張某丹,另通過58同城招聘劉某加入。
5人按照吳某濱的指示,謊稱自己是淘寶、京東等網絡購物平臺的客服,面向全國各地撥打詐騙電話,話術均為是否收到商家贈送的禮品,無論得到的答案是“是”或“否”,吳某等人都會以“登記客戶信息進行補發”“做反饋”等理由讓對方添加“上線”提供給吳某濱的微信號,從而引流到刷單群中實施詐騙。
吳某濱供述,自3月21日以來,團伙日均撥打電話500余個,添加微信80余人,每成功添加一人便會得到相應的傭金,目前已關聯的案件有浙江王女士被騙53000元。
為了滿足自己詐騙需要,吳某濱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平臺發布廣告,以用手機號碼可以辦理貸款為由,“忽悠”他人將自己的電話卡出售給自己。在民警找上門之前,他已經收了20余張電話卡。
除此之外,吳某濱還利用自己持有的pos機,非法從事信用卡代刷業務,非法持有他人銀行卡80余張,涉案流水高達2000余萬元。
吳某濱為獲取利益,參與詐騙、非法經營等行為嚴重觸犯法律,本案中售賣電話卡的田某和參與實施詐騙引流的5名話務員也將面臨處罰。
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